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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莉还建议,建立一个专门监管机构,负责反就业歧视问题。“目前还缺乏针对就业歧视的救急机制。”高莉认为,“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司法保护,急于求职的女性,一般很少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设立公益诉讼制度。” 多数受访专家学者认为消除就业歧视,法律不能沉默。 “国家应尽快制定并出台反就业歧视专门法,针对当前突出的就业歧视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种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让求职者看清所谓的 门槛 ,让歧视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就业歧视,为劳动者提供法律保障。”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亚杰接受采访时表示。同时,她认为,应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职机构,以独立处理就业歧视问题,保护公民平等就业权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有效惩罚违反就业歧视法的行为,应详细规定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她认为,唯此,就业歧视才会在法律的震慑下逐渐减少。
长期关注和研究就业歧视的河南英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英表示,目前,我国对于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还远远不够,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有关部门也要推动规范就业性别歧视的政策,尽快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助力改变招聘市场女性就业受歧视乱象。另外,行政执法和女性本身的维权意识不够,因此,除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增强有关部门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外,还应当增强女性依法维权意识,让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自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 (原标题:消除就业歧视 法律不会沉默)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