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了城,享受到城市的繁华与便利,还不想放弃当农民的权益?没问题! 这是玉林市作为广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做出的独特安排——在8年过渡期内,进城落户的农民享有“城乡兼具”的身份待遇,可以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权益,并保留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农民种粮直补和与土地相结合的各种补贴。自2009 年主动探索统筹城乡发展,并成为广西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玉林在土地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行政区划体制、农村产权制度等方面大胆地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小城市带动大农村”的特色道路。 “ 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 2009年,广西在启动统筹城乡试点工作前,起初只选择首府南宁作为试点城市。由于彼时玉林已经开始尝试做这件事,并且颇具成效,最终,玉林被破例加入,与南宁一同成为广西第一批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城市。 “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玉林还不能说已经做到最好,但我们动得早。我常常提醒玉林的干部,不要起了个大早却赶个晚集,玉林必须做出创新性的东西。”玉林市委书记金湘军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玉林是广西的农业大市、第二人口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80%以上。金湘军说,与经济总量大的城市相比,玉林的城市经济较弱,但农村经济基础较好。国内其他统筹城乡试点城市,有的是“大城市带动大农村”,有的是“大城市带动小农村”,而玉林是典型的“小城市带动大农村”。按照玉林的统筹城乡发展思路,着眼点是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要想实现“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就得先从土地这一核心要素开始,其基本途径是土地整治和推进土地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我们家两口人,就能住上这个总共150多平方米的3层小楼,而且水电安装到户,落水管也有,还有独立的化粪池。”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大路村的村民告诉记者,2013年1月就可以着手装修新房了,房子交到他们手中时,外墙都按照统一装修标准贴砖,安装了铝合金窗和钢木门,还附带有车库。 大路村外出务工的村民很多,这使其成为玉州区经济基础较好的村,但也造成了“空心村”的现状,而且村民居住分散,土地浪费严重。在大路村统筹城乡发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村民将集中居住到新建的楼房里,每平方米只需支付900元,政府另给予每人1万元的装修补贴。据当地干部介绍,大路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总面积39.7公顷的拆旧地块可复垦为39.51公顷的农用地。 按照玉林市的要求,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三化”,土地收益和新增的农业用地优先用于“三农”。 通过实施城乡一体化土地综合整治,全市可使100万农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中,10万亩宅基地复垦为耕地,100万亩基本农田实施整理,10万亩产业发展用地得到落实。 由于农民可以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加上玉林建立了2个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19个乡镇级服务中心,农民可以很方便地办理相关手续。如今,玉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到76.01万亩,实现了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的71.3%。 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大批经过流转的土地上建起了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蓁蓁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实验区花卉基地、现代农业茂林村示范园等企业项目不仅得到充分发展,还为周围的农民提供了大批工作岗位。“原来这些土地一亩50万元都没人要,现在产业园区周围的土地已经涨到了200万元一亩,农民能够获得的租金收入更多了,另外农民还能有工资收入。”玉东新区党工委书记刘靖森对本报记者说。 玉林市委统筹城乡工作部是2012年10月玉林市委专门新设的机构。该部常务副部长陈运桥向记者介绍,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玉林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方式,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建‘三大合作社’,建立起‘人人是股东,家家有股份,年年有分红’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根据玉林市统筹城乡工作部提供的数据,目前玉林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64个,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积达到50%,户均增收超1000元。 让农民“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 统筹城乡发展,并不仅仅是赶农民上楼、进城,更重要的是,“洗脚上田”的农民能不能在城市谋生,愿不愿意当市民。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