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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暂停令一到,行业有点懵!一单被立案所有新增业务叫停,连坐制发威,从券商到会所律所再洗牌
引发立信、众华、瑞华、北京兴华、致同、大华等六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受理IPO和再融资审核材料的政策迎来了新的解释。
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即使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同类业务,但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也将依法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其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 这一解释并非像市场此前所预期的,为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松绑”,而是意在规范,重申政策明确监管细则,一单被查,全公司所有重要业务停牌。当前上述六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在审项目暂时未受到波及,但它们相关新增业务几乎停滞。 138号文释疑 ,“连坐”威力巨大 6月中旬,兴华、致同、大华、瑞华、立信、众华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因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发行部和上市部将暂不受理上述六家会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了首发和再融资申请,以及并购重组申请等,监管层加大了对中介机构的问责力度。 此前中介挨监管板子的大多是券商,这次大不同,会计师、律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若受案子牵扯,其全盘业务都会被按下暂停键。 这和证监会4月23日实施的“138号令”有关,即《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下称“《决定》”),修改后的《决定》扩大了证监会暂停受理业务的范围。 在《决定》中,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中,增加两项分别作为该款第(三)、(四)项: (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四)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立信、瑞华、众华、兴华、致同、大华等六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有旧案在身,按照《决定》,所有新申报项目均需暂停。 因市场对“138号文”没有预警更不认为监管会“动真格”,因此,停牌令一到,整个行业有点“懵”。对于如何暂停、暂停的触发条件和范围,监管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的书面规定,即便在“138号文”中也只是说了句“同类业务暂停受理”。 何为同业业务? 证监会最新的解释明确了范围,一是证券服务机构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调整范围,不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二是证券服务机构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务处理,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 换句话说,一家证券公司或证券服务机构因为IPO业务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过程中的,这家机构提供服务的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IPO、可转债、可交债、公开发行公司债、需要证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全部停牌,新增不予受理。 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不需要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需要行政许可的业务,则不受影响。 有投行人士表示,尽管没有100%连坐,但是严格程度还是大大超出预期。 未来或中止在审项目,换不换所是个问题 除了不予受理新增业务外,若是案件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还会用“中止审查”让接受调查的证券公司或证券服务机构的在审重要业务都停摆。 目前上述六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新增首发、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业务被暂停受理,但在审项目尚未受到波及。6月12日,证监会暂停受理的当天,,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成功过会,而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立信,从而证实了证监会此次暂停受理是新报的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已经在审核的项目并不会受影响。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