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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维认为,这些销售人员都是由SOHO中国招聘而来,拿SOHO中国的名片销售SOHO中国在上海的楼盘,一直为SOHO中国工作。上海耀良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靖告诉记者,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看是否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存在合同,员工如果确实在为企业工作,用人单位就必须遵守相关法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保,无底薪的做法是违法的。 “席位制”下的管理风险 被称为“席位制”的销售人员雇佣模式,或许才是风险的真正来源。 在成交利益的诱惑下,销售人员采用“变通”的销售手段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SOHO中国过去一年在各地陆续推行的,被称为“席位制”的销售人员雇佣模式,或许才是风险的真正来源。 一位接近SOHO中国的人士告诉记者,SOHO中国上海分公司在今年9月份就解散了内部销售团队,只设销售总监职位,每个销售总监在上海分公司拥有一个销售“席位”。根据胡大维的解释,从2011年10月开始,SOHO中国上海公司要求7个销售总监分别以个人名义成立公司,由各自成立的公司雇佣销售人员,再以类似“劳务派遣”的方式为SOHO中国开展销售工作。根据这种模式,销售总监聘用的所有销售人员都不再与SOHO中国直接签约,SOHO中国由此也可以不用负担这些销售人员的底薪和社保。 据介绍,7位销售总监率领的最大团队超过80人,最小的团队约20多人,SOHO中国在上海的销售人员总数约200人左右。因为公司不再对销售人员统一管理,销售人员的薪酬完全取决于实现销售后的佣金。 多位上海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席位制”系SOHO中国独创,业内其他房企很少采取这样的模式。在这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是,执行中,销售总监因为种种原因并未成立公司,销售人员也因此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底薪、没有社保,事实上处在“打黑工”的状态。 “席位制”的激励效应,在于其超高的佣金比例。SOHO中国规定的销售佣金比例高达1%,10月份之后更提升至1。5%,而业内的平均水平其实只有0。2%~0。3%,有些销售代理公司甚至低至0。08%。 正是在高佣金的刺激之下,销售人员因此心甘情愿不拿底薪、早出晚归,处于超强的工作压力之下。但是当销售佣金不能兑现时,问题就出现了。 另据记者了解,SOHO中国在北京从去年年底,就已经开始了类似的“席位制”雇佣模式,尽量减少直接由公司直接雇佣的员工数量。 一位与SOHO中国曾有合作关系的房地产企业高管向记者透露,房地产企业不愿意长期“养”销售团队,是一个普遍的心态。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