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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对于转让基金份额这件事,需要协调好买方、卖方LP、和基金管理人的关系。记者注意到,买方与卖方LP的交易往往需要基金管理人的配合,买方需要对基金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如果卖方LP与基金管理人关系不融洽,往往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配合买方的尽调。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如果主动对接买方的话,在跟卖方LP有良好沟通的情况下,交易的推进相对容易一些。有些基金在募资的初期,选定LP的标准就是看重其规模和稳定性。而突如其来的LP更换,往往会让管理人猝不及防。“有些管理人也希望只对自己熟知的LP负责,往往不愿意公开自己的投资组合,所以在外部LP进驻时,他们往往心存疑虑。当原LP、拟进新LP和管理人三者之间意见发生分歧时,转让也会受到阻碍。”邢治斌坦言。 但不管怎样,至少二手份额交易的初衷是来自于卖方的流动性需求,这已是业界目前较为普遍的共识。记者据多家参与S基金业务的机构了解到,二手份额交易成交的案例还相对较少,但从已成交的案例回溯,业务推进依然十分顺畅。邢治斌表示,其实在现有待转让的基金份额中,有很多项目是非常值得继续跟进的,“这来源于部分母基金已有的信息沉淀和资产覆盖宽度,只要双方能够洽谈顺利,新LP其实可以低成本从原LP那里筛选出非常好的标的。” 估价体系仍需优化 事实上,对比买家来说,卖家对于资产的认知度相对比买家低,缺乏对底层资产估值水分的认知,除了特别急的流动性需求以外,他们很难去接受折价转让这一选择。在没有合理定价体系的情况下,流通的资产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多位机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总的定价逻辑是,先对底层资产项目进行估值,再把每一个项目估值总计求和,按照当前LP所持份额的比例,算出理论上的权益估值。其中,根据底层情况不同的阶段,已上市企业会根据股价来衡量;挂牌新三板或Pre-IPO的项目,参考的是上市公司同行业企业市盈率,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预估。如果是再早期一点的项目,就按照企业最新一轮估值进行核算。如果再往前推,那么实际投资的本金就将作为估值参考。 但需注意的是,由于不同LP对待项目的研判标准不一样,尤其等到新LP接手之后,对原项目的实质性管理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天津某政府引导基金人士对记者表示,底层资产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原先投资者跟项目交易的情况、对赌的情况都有必要事先了解清楚,“否则这些隐形的成本将变成不可预测的风险”。 在该人士看来,对于部分有实力的GP而言,可以尝试设立自己的S基金,即作为承担机构自身基金份额的转手需求,做内部FOF。他认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依托自有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品牌效力去募资,同时对接的是“自己人”。“这样可以规避很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对外人而言,底层资产的公开成本很大,对内则不一样。” 该政府引导基金人士坦言,目前的S基金规模较小,其实也与市场的培育度不高有关。他呼吁市场应该配套设立基金份额转让的交易中心。“希望未来可设立一个撮合交易的平台,对接基金份额的转让流程。这样有助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程序和业务判断上的行业标准,帮助交易顺利达成,促进S基金的发展”。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