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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戒毒康复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方(2)

时间:2019-03-22 11:30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一)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各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要指导辖区内各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安排专人通过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其就(失)业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建立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对其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特别是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纳入重点援助对象范围进行帮扶。

(二)制定援助计划,实行分类帮扶。对纳入就业援助帮扶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合其实际所需帮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实行分类帮扶。

(三)加强与企业交流,搭建用工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宣传就业政策,掌握用工信息,了解企业在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打消企业在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过程中的顾虑和误区,积极为企业和戒毒康复人员双方搭建用工平台。

(四)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经常通电话,每月一家访,就业后一回访”的跟踪服务制度,对已登记的就业援助对象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就失业情况,做到就业有指导、援助有记录、效果有跟踪。

(五)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岗位援助。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如:1.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后勤保障岗位,如保安、收发、清洁、设施设备维护等岗位;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服务性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服务性岗位;3.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临时性岗位,如法制宣传公益活动、扶贫活动、文化活动等临时性岗位;4.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如: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共交通协管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环境卫生协管员等;5.其他公益性岗位。如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政府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等的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位;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岗位;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岗位,如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物业管理等岗位;三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专场(定点)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岗位供需对接,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寻找一个适合的就业岗位。

(六)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通过对现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的整合,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培训专业和培训信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能够实现即时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培训,尽可能提高戒毒康复人员的择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就业和创业信心,尽早实现就业和创业。

(七)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要结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创业帮扶,组织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问题,为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保障。

(八)落实各项补贴,开展政策扶持。一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戒毒康复人员要加大税费减免政策宣传,积极联系税务、工商等部门,帮助其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鼓励其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戒毒康复人员中新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对吸纳安置戒毒康复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要帮助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三是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戒毒康复人员,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要为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四是对符合享受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条件的,帮助其落实相应补贴政策。

七、工作步骤

根据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级管理、督导检查的工作原则,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分四步实施。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