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工商财税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工商财税 > 正文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答案集锦(4)

时间:2019-03-26 00:15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97.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98.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99.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100.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101.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2.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时,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103.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104.纳税人年度中间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105.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106.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适用每月50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

  北京税务个税知识竞赛参与方式:

  扫码或微信搜索关注【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个税】—点击参与竞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模板下载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答案集锦

  推荐阅读: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热点五问答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准备什么材料+如何报送+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模板下载及填表说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执行?具体怎么操作?图解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图解) 

  》》2019个税专项附加怎么扣除?让你多拿多少钱一张图算清楚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