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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创业可获四项补贴

时间:2019-04-07 02:1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苏州市日前下发《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所辖各级政府进一步鼓励市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把创业和就业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政绩考核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租金补贴、社保补贴、见习补贴和创业补贴。

    意见明确提出,对各类创业主体一视同仁,取消歧视性的身份限制、行业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租金、社保、见习和创业四项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将安排当地创业人员进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3年内予以租金补贴,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专家评析、融资等服务。

    ——对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并成功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苏州3年内还将建立100个青年创业见习(实训)基地,丰富他们的工作经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并给予其创业见习(实训)补贴。青年创业见习(实训)补贴主要用于实训学员生活费、实训学员综合保险费等事项。

    ——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政策上界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后,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给予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