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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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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实施多项优惠政策力促就业创业

时间:2019-04-08 00:34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目前,哈尔滨市实施了多项优惠措施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分别从对个人的扶持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两个方面进行了细划。记者在日前举行的就业招聘大集等活动中了解到,不少求职者还不清楚按照自己的条件到底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就业。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是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05年年底前核准的仍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政策。

    据了解,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失)业证》的城镇失业人员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基地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免费培训的政策。目前哈尔滨市共有15家创业培训基地,其中3家是国家级基地,有创业愿望的持证人员可到所在区劳动保障局咨询免费培训。

    据介绍,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没有设定最低标准的,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

    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和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缴纳税额小于8000元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8000元的,扣减8000元。

    市就业局有关人士介绍,以上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5年年底以前核准减免税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在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此外,对吸纳持证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在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同时,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最长同样不超过3年。对2005年年底前核准但未到期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按原方式执行减免政策。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