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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时,他用“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全天候开启聚光灯”,强调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重要性,同时也指明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路径。 聚光灯不是台灯、落地灯,特点是光源强大,集中投射,用于远距离照明和搜索。人在强灯下做事情,刚开始往往不太习惯;对于干部来说,面对党组织和群众之“眼”所发出的监督之“光”,同样也会相当“不习惯”。现实工作生活中,面对各方面的监督,有的认为这是“组织对自己不放心”,有的觉得“是群众给自己找茬”,还有的甚至对提意见的群众“搞秋后算账”、“给小鞋穿”,等等。这些都表明,一些干部还存在“监督不适症”。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随着作风建设逐步深入,在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之下,约束干部的发条越上越紧,有效遏制了“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中的歪风”,管住了干部的“口、手、脚”。于是,一些干部感到“浑身不自在”,有的感叹“为官不易”,显得很不适应,甚至迷恋过去的“舒服日子”。须知,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大环境下,对干部的监督只会越来越严,约束只会越来越紧,“全天候开启聚光灯”将成为干部监督的新常态。 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从严治吏,说到底也是爱护干部。干部与老百姓的最大区别在于一个“权”字。而“趋向腐败”是权力的天性使然,也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逻辑起点。干部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用权不当、用权不公等权力衍生的“病菌”,就可以早发现、早治疗,治已病于未病,避免“小毛病”恶化成不治症。从这个意义说,在“聚光灯”工作,是对干部的最好保护。 从“不习惯”到习惯“聚光灯”下工作,需要干部的自我调适。干部应当强化 “监督就是保护”的意识,把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作为“洁身自好”的基础,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履职尽责的义务,把“聚光灯”下工作视为对自己的爱护。当然,各级党组织也要开好“聚光灯”,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织好织密监管干部的制度笼子,以有力的组织监管和群众监督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照射”, 预防“亚健康”、发现“带菌者”、治疗“患病者”,促使干既有“不敢”触电的警醒,更有“不想”触电的自觉,真正干净干事、造福一方。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