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创业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创业孵化 > 创业服务 > 正文

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

时间:2019-04-20 02:02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提出,坚持以合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为基础。尊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规律,培育开放、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服务体系和支持创新的功能型平台,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园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没有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不可能孕育成长科技创新中心。要秉持开放理念,弘扬创新文化,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沃土,集聚国内外创新企业、创新要素和人才,共同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集群化发展

  重点支持和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个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市场化新兴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国家级技术转移交易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营商服务体系。

  ■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

  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国资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使用估值报告,实行事后备案。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全资控股的投资管理公司,加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支持各类研发创新机构发展

  继续完善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支持本土跨国企业在沪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等新兴研发机构。营造有利于各类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化环境。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积极支持本土企业以境外投资并购等方式获取关键技术,鼓励国内企业去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研讨一体化的合作平台。

  ■建造更多开放便捷的众创空间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扶持“四新”企业发展,建设国家“四新”经济实践区。大力扶持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机构,扶持发展创业苗圃等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开放的创新创业载体,鼓励支持创造创意活动,培养具有创造发明兴趣、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年轻创客,扶持更多创新创业社区。

  ■强化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制定和修订关于科技成果转移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关于促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等政府规章。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惩戒。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