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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里斯:每一个品类都有自身发展的方向和特色,这决定了当一个企业同时拥有线上和线下两个品牌时,必须单独考虑各自的战略,尽量避免相互影响和近似。但是,从企业的角度,可以让两个品牌之间具有一定关联。 例如:一个传统的家电连锁企业可以建立一个网上电器零售品牌,两者都销售电器,这样企业在进行采购的时候具有规模优势。但根据传统渠道和网络的不同特点,二者销售的产品又各有偏重。例如:更适合网络销售的家电产品,通常要求容易配送、售后服务简单等。 互联网不相信“第二名”! 《中外管理》:您认为互联网品牌相对于传统品牌有什么特殊性?比如:是否对聚焦和心智资源争夺的要求更高了?毕竟消费者可以更主动地选择一些信息,而屏蔽另一些信息。 艾·里斯:在互联网上打造品牌与在现实世界中打造品牌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在现实世界中,第二位的品牌总会有它的生存空间。金霸王第一,劲量第二;柯达第一,富士第二 ;赫兹第一,安飞士第二;埃克森美孚第一,壳牌第二。我们把现实世界中的这种规律性现象叫作二元定律。 而第二位的品牌能在互联网之外“健康生活”是有原因的:它们不仅满足了顾客的需要,也满足了销售商的需要——超市会只卖可口可乐而不进第二位品牌的货吗?当然不会。超市能借助第二位品牌向领导品牌获得更多议价能力,“如果可口可乐不准备参与我们本周的促销活动,我们就让百事可乐参加吧!”销售商提出的每一个要求的隐含意思就是:“如果你不接受,我们就把机会给你的竞争对手”。因此,第二位品牌满足了销售商的一个切实的需要。 在互联网上,顾客和品牌的关系却是“亲密无间”的——没有中间人、没有销售商、没有房东,也没有向领导品牌获取议价能力的需要,这就是比尔·盖茨所谓的“无摩擦的资本主义”。 结果,互联网更像是一场足球比赛或者是一场政治角逐。这里不存在第二名。 这就像耐克广告曾经评价奥林匹克的广告语:“你不是赢得了银牌,而是‘输掉了金牌’!”互联网上不存在银牌和铜牌。在互联网上,奉行的是垄断,第二位品牌没有生存空间。 瑞士投资战略家迈克尔·默伯森发现:互联网股票最终赢家的数量比投资人预期的少很多。 默伯森先生指出:随着一些网站的壮大,它们吸引了更多的用户,随着它们吸引的用户越来越多,它们就变得愈来愈富和愈发有用,进而又吸引更多的用户。结果就是“赢家通吃”,少数网站掌握几乎所有的生意,剩下的网站几乎一无所有,这就是互联网的“惟一定律”!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