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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消费者好评不代表大销量。 某厂家为决定生产何种车型进行市场调查,满分是10分。在问卷回收后,综合评分A车型8分,B车型5分。决策者根据消费者意见,最终选择率先投产A车型,但恰恰犯了大错。 A车型得到8分,是因为大多数消费者觉得这车各方面都还可以,但没人真正喜欢;B车型有一半人给了10分,一半人给了0分。 有人狂热地喜欢它,有的则极度厌烦。 现实中,超女冠军李宇春就是典型的“B车型”。虽然不少男性不感兴趣,但女歌迷们“朝圣”般地拥戴,其受欢迎程度远超那些各方面都比较平均的“标准化”歌星。 案例二:“滑稽”的产品卖点。 在美国,营销人员对汽车超市中购买行为进行了细致分析。他们把所有人买车前的动作都录制下来,寻找其中的规律。 他们最终发现,没有品牌倾向的消费者,在判断一个新车型好坏时,都会做同样的动作,即踢一踢轮胎,使劲地开关车门。车门厚重地发出“呯”的一声的车好卖,发出“啪”的一声的就销量不佳。 实际上车的性能又怎么能用车门是否厚重来衡量呢?但消费者特定知识不足,不能对产品内在质量、功能进行有效判别,只能依据表象或过去的经验来判断。 针对消费者“有限理性”,厂家随后加重了车门,成本上升一点,销量一下增大数倍。 案例三:某化肥企业靠“国际化”求生。 国内曾有这样一家化肥生产企业,比规模、比质量、比价格都不比竞争对手占优,怎么办呢?他们把化肥包装成国际产品,首先在国外注册公司,其次聘用一些高鼻梁、蓝眼睛的外国人,让他们深入农村去为渠道代理商颁奖牌、搞促销。 大城市里外国人并不稀奇,农村就有不同。每次促销围观者人山人海,引起巨大轰动,有时连县领导都来与“外国友人”合影。 最终,企业不但生存下来,而且成为强势品牌。 以上案例说明,做营销而不了解消费者有时是“愚昧”的,会丧失杀出“红海”超越对手的大好机会。那种迷信“消费者总是对的”的企业,踏实固然是有了,但未免带有迂腐气。有卖点要突出卖点,没有卖点则要包装出卖点,这才是营销部门应分担的责任。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