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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康的心理素质。律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其对象是形形色色的人和错综复杂的事。既要在调查取证时细致人微地寻找线索,又要在庄严的法庭上慷慨陈词,还要在谈判桌上与各种对手针锋相对,这必然使律师心理上承受很大的压力。如果在代理活动中出现心理失误,就会违背法律与事实,导致法律天平倾斜的不良后果。战胜心理弱点,强化心理素质的锻炼,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理智统帅感情,以法律规范行为,尽力做到自信但不自负,自谦但不自卑,自尊但不自赏,自爱但不自骄,自强但不自傲,这样才能挑起肩负的重任。 综上所述,律师的优良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执业实践中锻炼而成的。中国律师应顺应历史潮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肩负历史使命。律师也要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和实践磨砺,把自己塑造成为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控律师事务所整体的执业风险,才能把律师队伍打造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栋梁之才,人民群众可靠的法律保护神,使得律师以优良的综合素质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作者介绍:任向东 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和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一、二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理事 ;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老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宣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公职和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培训讲师 ;北京市民族学校法制辅导员;中国影视行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