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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创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以作为股权成熟阶段性目标的事项,比如:实现A轮融资时,股权成熟一部分;app活跃用户数达到一定量时,股权成熟一部分;餐厅分店开到第X家时,股权成熟一部分;连续三个月的月均营业收入达到某一标准时,股权成熟一部分。
如何操纵成熟机制
Dan Shapiro、Güimar Vaca Sittic和Simeon Simeonov还有关于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的一些零散提示,此处汇总为若干tips如下:
■尽早确定成熟机制。尽可能早地设定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并签订书面的协议。比如,一旦开始正式为创业项目开展工作,就需要设定好这种机制。大多数创始人会在公司设立时来签订这样的协议,即使这样,最晚也不能晚于公司开始赚钱或融资后,因为到那时已经离职或者即将准备离职的创始人将会很难同意这样的协议。
■兼职的期限不计入成熟期。创始人只有开始全职为创业企业工作,才开始成熟期的计算。如果他头半年兼职创业,那么这半年是不能计入成熟期的。
■已工作的期限视为已成熟。如果公司准备采取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但是在签协议之前,创始人就已经开始全职为创业企业工作了,比如,已经工作了一年,那么这一年对应的应成熟股权,在签协议时就可以立即成熟了。
■投钱不用成熟。创始人掏钱入股获得的股权,不需要设定成熟机制。如果创始人占50%的股权,其中10%是因为他投入了10万块钱。那这10%的股权,就不需要设定成熟机制。因为钱是一开始就投入了公司的,这笔钱对公司的贡献一开始就释放出来了,所以创始人也就应该一开始就获得这个股权。
■从法律角度,创始人在提前离职前,一直对所有的股权(已经成熟的和尚未成熟的股权)都享有全部的权利,比如长期资本回报、投票权,诸如此类。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不同,所以各国的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也需要采取不同的实现方式。
那么问题来了,在中国怎么办?
为了避免创始人带着股权离职,最好的是把创始人分得的股权分解为若干批次,创始人像挣工资一样,每工作一段期间,获得一部分股权。
创始人股权成熟机制的做法是:先把股权一股脑都分给创始人,然后分批成熟;创始人离职时,尚未成熟的部分,公司可以低价回购回来。
为什么股权非得一股脑先全部分配给创始人,然后再费尽心思地分批成熟?一批批地把股权分配给创始人,这样不就得了?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