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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或者解约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免费教育费和缴纳违约金的,除不予签发或改派就业报到证外,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免费教育费和违约金。自治区教育厅每年10月底面向社会公布其违约记录并计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 本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疆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 附件2:应届新疆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申请表 附件3:往届新疆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申请表 点击链接下载以上相关附件:
“新疆自治区2018届免费师范生岗位需求信息统计表”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