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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开放是瑞士与欧盟之间就人员自由流动签署的双边协议的一部分,对于10个欧盟新成员国的公民,关于人员自由流动的协议最早于2005年中期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这些国家的公民将与非欧盟国家公民同等对待。根据欧盟对人员自由流动的过渡期规定,实现人员自由将于2014年完成。 从非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来的外籍公民需要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他们仍然要严格遵守准入规则(瑞士籍公民优先、工资控制、配额),更换雇主、职业或所在州必须经过批准。在批准许可证之前先要审核劳动力市场条件,只有在工作地点和公司的工作条件符合要求并且对当地的劳动力不构成竞争时才能颁发许可证。这些要求也可以有例外,比如特殊人才或拥有其它的背景(如高级职业资格、掌握专门领域的专业知识)。在瑞士的外国公司老板的经营活动创造了就业机会,即可获得许可证。对于外籍有偿雇员,由瑞士的雇主为他们申请工作和居住许可。许可证由各州的政府部门颁发。自由职业人员通常只有获得永久居住许可证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就业许可证。一旦和欧盟签订的申根协议在瑞士生效,从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等新兴国家来的商务人士若希望在访问其它欧洲国家时在瑞士停留,只需申请申根签证而不需再单独申请瑞士的签证。希望在瑞士就业的中国人需持有有效护照,确保得到就业所需的居住许可证、签证和就业合同。 瑞士联邦政府或各州政府对特定职业和特定行业有职业资格要求,从事下列职业必须持有特殊的执照或许可证: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经纪;酒店和餐馆业(部分州);特定商业和服务行业(如葡萄酒贸易、私人职业中介、临时就业服务)。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