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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称,《意见》出台的意义在于提升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能让更多人意识到,孩子身边很容易出现危险。通过对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公开,让社会公众意识到,除了女童,男童也会容易受到侵犯。不仅是男人,女人也会成为犯罪实施者,让公众提高保护儿童的警惕性。但在讨论这项从业限制在全国推广前,要给这个制度打好基础,“要明确概念范围”。 在皮艺军看来,首先,应该明确如何界定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这一名称具体指代哪些人,是娈童、强奸还是猥亵?除了犯罪类型,还需要考虑这些人员是初犯还是累犯。一般认为,娈童罪的累犯是最需要警惕的类别。此次,上海也将保护的重点对象放在未成年人身上。但同时应当注意,除了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以外,也不能忽视对成年人的性侵犯违法犯罪人员。其次,应该厘清从业限制的界限。从业限制是指限制其进入某一行业,但与未成年人接触的职业,除了学校、医院,还有游乐场、商场等,所以应明确规定从业限制的究竟是哪些职业。 “除了职业的从业限制,社区等基层机构也应该参与。毕竟社区有很多未成年人活动,这些地方不应该成为死角。此外,单位也应该负起职位变更的通报责任,单位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此人去向,是进入新单位,还是回到社区。这些需要及时通报。”皮艺军说。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永廷曾撰文称,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从业禁止作为刑法预防性措施之一,与刑罚惩罚性措施不同的是,其主要建立在“再犯可能性”上,对于预防职业犯罪再犯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也规定,对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性侵未成年学生亦属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之列,当然应该及时被撤销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从业禁止体现了预防理念,预防理念比发生后如何解决更重要。从性侵未成年人的特点来说,从业禁止可以切断有性侵历史的教师再次性侵学生的可能性,将其排除在教师队伍之外。”熊丙奇对这一制度如此评价。 信息查询规范运作 从业限制重在防范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建立各种防范措施,禁止性侵害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最高检在其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也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单独列出来,其中还提出将“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言外之意,未来教师资格证能否申请成功,还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 事实上,除了最高检在积极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制度外,相关信息库及查询制度早已在地方建立并实施。 截至2019年1月底,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黑名单信息库已录入3800多人,共完成对11000多名在职人员的信息筛查和对1000多名新招录人员的信息查询。 另据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两级检察机关,也研发设计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信息查询数据库”。截至今年2月底,数据库录入了在慈溪市实施性犯罪的300多名罪犯的个人信息,慈溪市检察院为相关机构和单位提供查询280多次。 但上述举措在获得不少专家的赞同时,也有人对新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表示担忧。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