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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有了新标准

时间:2019-07-18 17:19 作者:飞扬 来源:媒体 人气:

  浙江在线7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白丽媛 通讯员 龙佳漪)近日,由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省标准化研究院为主起草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8月9日起在全省实施。

  浙江是全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发源地和实践地。2014年4月6日,在总结提炼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首个美丽乡村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正式实施,让浙江的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循”。此次新发布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以原规范为基础,在生态优良、村庄宜居、经济发展、服务配套、民生保障和治理有效等六个方面设置了100余项指标要求,新增垃圾分类、数字乡村、就业服务、文化保护、乡村治理等内容,创新性地将指标项目分为否决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为新时代美丽乡村提供建设指引和评价依据。同时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垃圾分类做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在乡村治理方面,要求以党建引领,做好“三治结合”和平安建设,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均在70%以上。

  “预计到2022年底,全省90%以上建制村能够达到标准要求,浙江省将基本建成富裕、文明、宜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表示。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