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不久,彭女士应聘了某银行网点的工作岗位后,接到自称该银行网点“张行长”的电话,让其帮忙转点钱。向对方账户汇款2万后,彭女士前往银行网点,见到真正的张行长,才知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 网上面试结束,对方让应聘者回去等消息。不久,应聘者便接到“猜猜我是谁”的诈骗电话。应聘者求职心切,以为这个电话是此前面试部门打来的,容易连连答应不法分子的要求,不知不觉陷入骗局。 找工作时,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更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证件或钱财转交他人。
陷阱七:试用期=“白用期” 案例 毕业生小韩通过参加招聘会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按照口头约定,工作前3个月为试用期,公司根据他的表现来决定是否正式聘用他。在单位,小韩踏踏实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3个月下来,小韩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被该公司正式录用。谁料试用期一结束,经理却说他不称职。事后小韩得知,与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员工,没一个通过试用期的“检验”。而后不久,该公司又新招了一批员工继续“试用”。 警方提醒 劳动合同是规避试用期陷阱的重要武器。在用人单位要求试用前,一定要先签订劳动合同,看清合同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注意检查薪资、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内容。
五招助你求职避坑 01、选择高信誉度的招聘网站或到正规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正规劳务中介单位,千万不要随意相信黑中介、游击招工者。 02、核实招聘企业的真实性。例如从工商局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进行查询,从而确定该企业是不是一家经过工商注册、信誉度良好的正规企业,同时查询企业的注册联系方式,联系企业确认招聘真实有效后再去应聘。 03、保护好个人证件与财物的安全。在求职过程中,不要随便把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交由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管,防止被一些不法分子盗用个人身份信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身份证复印件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以及“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 04、遇到要求缴纳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等各种名目费用条件的招聘广告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企业在员工入职时要求职员缴纳保证金、培训费、押金等,所以要求缴费的都是骗子,不要随意汇款。 05、保留收据和发票,应聘后签订书面合同。在应聘成功后,一定要与用工方签订书面合同,特别是要写明工资数额、计酬方式、福利待遇、保险交纳、事故赔偿等条款。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