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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宁市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将“十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稳就业作为“六稳”之首,把保居民就业作为“六保”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稳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强调,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自治区也于近期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90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另一方面,受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错过春节后求职时机,加上部分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减少,就业选择面相对以前变窄;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延期举行等不利因素,一定程度加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压力。2020年,广西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28.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1万人,创历史新高。南宁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2020年南宁市生源(含县、区)高校毕业生总量将继续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较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促进我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起草了“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分别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高校毕业生层面”“服务层面”出台了具体措施,构建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充分调动毕业生积极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政策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发力政府层面,拿出更多岗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充分落实基层就业服务项目计划(第一条)。加强我市基层教育、党建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招录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教师、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计划共2296人。 二是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第二条)。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在2020年内到期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择业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未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快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尽快组织招聘,重点补充乡村中小学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充分开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第四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今明两年新空缺的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岗位以及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发力企业层面,拓展更多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第三条)。将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对象,积极发展见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不少于4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基地,按照1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其实际留用人员按2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