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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6年度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申报公告(2)

时间:2020-12-05 18:17 作者:飞扬 来源:媒体 人气:

  1、申报团队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申报要求,登录浙江省创新人才团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获得申报账号和密码,填报“浙江省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并及时告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

  2、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部门进行复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省科技厅,各地组织部门要支持科技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省属企业和中央在浙企业引进培育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在线审核后直接报省科技厅。

  3、通过审核的申报团队下载申报书,经单位签章,并逐级签盖科技部门公章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4、本次申报自2016年5月10日开始,至2016年8月1日截止。申报团队在截止日期前报送经所在单位和科技部门盖章的申报书。

  四、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科技部门要对团队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出现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等严重情况,将进行通报并暂停两年团队申报。

  2、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资助期内对团队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原则上资助额为500万元,团队所在地方政府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和资助金额。

  3、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推荐拟引进团队,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要依约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专心工作。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将进行抽查。

  4、不得同时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