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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彬分析造成这种原因时说:“与国外水平相比,我国按人口平均的金融机构数量仍显不足,特别是中小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数量有限,仅靠大银行难以满足量大面广的小企业融资需求。从成本收益和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大银行不愿意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是可以理解的。大银行过多向小企业贷款,不但会挤压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空间,而且会拉低利率水平,使得中小金融机构无法通过利率手段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较高的风险。”我们的信贷管理体制不适应中小企业,金融技术和产品创新滞后。“现有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中,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贷款的特别规定。目前金融机构已经付出很大努力进行业务创新,但实施效果有限,且很多创新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建立多层次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错位竞争。李子彬介绍说,从市场细分和成本收益的角度看,大银行应主要服务于大中型企业,同时作为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批发行,中小金融机构应成为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主力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放宽非存款类中小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地区商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为当地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从国外情况看,现代租赁以其独有的融资与融物、金融与贸易相结合的功能,成为制造商扩大产品销售、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科技快速发展导致设备更新速度加快,企业更加关注资产的流动性,在观念上更加“重使用、轻所有”。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大到飞机、卫星、轮船和各种成套设备,小到一些办公用品都逐步成为了租赁物。租赁交易成为买卖交易以外的设备流通领域的最重要形式。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我国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引入了融资租赁业态。从近30年的实践看,融资租赁业在推进市场化进程、盘活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企业技术改造的需要、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融资租赁交易的基本特征是“三方主体、两份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取得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由于出租人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无须承租人提供另外的担保,因此那些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融资转变为融物,满足添置设备的需求,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远未达到应有的规模,尤其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远未显示出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融资租赁业自身以及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社会认知度不高、诚信缺失、经营和管理不规范、税收政策不完善等,有关部门应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编辑 程泓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