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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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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调动社会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稳步发展(2)

时间:2015-10-05 02:41 作者: 来源: 人气:

  三、政策准入高门槛抑制民间资本活力

  一是垄断性行业改革力度不够。铁路、电信、电力、金融等垄断性行业所提供的基础产品和服务,由于关乎国计民生、技术复杂、投入巨大、回报周期长,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投资,民间资本难以进入。而当前推进的改革力度不够,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也没有规范的准入制度。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更多的政府性投资客观上对民间投资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二是某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即使私营资本能够参与项目,但其股份比例必须由特许公司决定,从而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三是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费时长,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一些省市在工业入园、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企业设置了过高的注册资本金门槛,限制了民间资本进入;四是发展所需土地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城区拆迁改建中,原有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经济领域的工商个体户、微型企业很难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土地支持,因而限制了民营投资快速增长。

  四、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弱限制民间资本扩张

  我国民营企业大多集聚在纺织、餐饮、房地产、汽摩配件等传统产业领域,总体处于产业链低端,延续粗放型经营模式,科技研发投入水平低,产品结构升级较慢。在当前国内外需求不振、产能过剩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一方面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导向,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企业组织结构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能力不足,无论是在创新研发水平,还是管理、信息、人才、资本实力等方面,都与转型升级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限制了民间投资发展空间。

  为充分调动社会民间投资积极性,当前必须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有利于社会投资增长的长效机制,创新运用各种融资手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投资体制新格局,这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建议如下:

  (一)落实规划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格局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落实区域性经济发展政策。近年来,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明确并进一步凸显,应根据各区域及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筹资能力实施差别化的资本金注入政策。中西部地区要充分抓住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不断向内陆纵深推进的有利机遇,鼓励支持民间投资主体承接来自东部沿海地区的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同时增加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的投资机会,扩大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二是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引导资金集中投入到保障性安居、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和自主创新等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国家鼓励类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收益稳定的项目,政府带头退出部分份额,让民间资本进入;三是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减少民间投资盲目性和重复建设。大胆运用经营城市的市场理念,公开出售水库、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经营权;推进城市无形资产“有形化”运作,尽可能多地回笼建设资金;四是推动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尽可能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准入的障碍,以确保充分竞争,让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发挥。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