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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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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委托理财沦为融资工具(2)

时间:2015-10-05 02:41 作者: 来源: 人气:

融资方式在违法违规与严厉打击以及风险防范的博弈中不断变化。最近,国债回购风险高发后,融资方式又有了新变化。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的一起资产委托纠纷就反映出这样的变化。上海交通投资集团与证券公司分两次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标的涉及资金总额约5000万元。证券公司开出两张以交通投资集团为收款人的贷记凭证,开出银行是证券公司开设保证金账户的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某分支机构。同时,证券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共同在一份承诺书上盖章,承诺书保证客户资金安全。今年初,证券公司发生经营危机,交通投资集团凭上述约定拟从该证券公司保证金账户划走约5000万元,银行在审核了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后予以放行。证券公司却将交通投资集团和中信实业银行起诉到了法院,主张承诺书无效,要求返回已划走的约5000万元资金。

上述纠纷反映出的一个新动向是,证券公司以客户保证金账户为抵押,获取客户信任,最终获得融资。据记者了解,一些非证券公司的融资人,在获得银行的支持后,也在进行类似操作。表面上,银行与出资人签定一份存款协议,银行向出资人承诺支付国家规定的利息,并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融资人在银行开设账户,存入一定的资金,并向银行提供空白的贷记凭证,及向出资人支付约定的回报;银行在取得出资人的资金后,以贷款的形式转移给融资人,一旦出资人到期无法还钱,银行先向出资人履行还款责任,随后在融资人提供的空白贷记凭证上填上相应的数字,向融资人主张权利。

可以看出,借用信用是融资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先前的证券公司,到现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无一不是信用的出借者。事实证明,出借信用的金融机构承担着极大风险。规范之路漫漫10月1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有关部门就收购一些被处置的金融机构网点的个人债权作出解释。依据这一消息,今后委托理财的风险由居民个人承担。种种措施表明,政府决心治理以融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在2000年以后兴起,是因为富起来的国人有了理财的需求。我国又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因此,民法允许的委托理财就被用来规避高利贷行为,成为融资的工具。而法律不允许委托理财的标的所有权进行转移,也就是说,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人的账户内进行操作,根据约定获取收益。当委托理财成为融资工具后,标的所有权往往发生转移,正是这样的<

编辑 程泓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