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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融资平台实际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现,但真正引起关注却是在这次“保增长、扩内需”的投资大潮中。现在回头来看,以政府公共投资为主导的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是我国经济迅速企稳回升的最直接、最关键因素。在这过程中,政府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应充分肯定。虽然其运营管理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在危机关头,融资平台在迅速贯彻中央和地方政府决策意图、落实刺激经济计划、筹措配套资金、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当然,大规模发展政府融资平台,只能说是非常时期的权宜之计,从长远来看是不可持续的。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府融资平台已经接近或超过偿债能力的极限。 据相关报道,目前全国各级政府融资平台有8000多家,银行贷款余额近6万亿元,其中项目贷款余额近5万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隐藏的各种风险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如何防范潜在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纾缓地方财政压力 政府融资平台问题要历史、辩证地来看。彻底解决融资平台问题、管控好融资平台风险,需要正本清源、因势利导。 一是要适时重检和改革分税制,从体制上改变地方财政积弱状况。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统一了税法,增强了中央的调控力,意义重大。但是也应看到,经过这十多年的发展变迁,地方财政收入在占整体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在不断下降,很多地方实际上成了“吃饭财政”,税收收入仅能维持政府日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已是捉襟见肘。依赖融资平台、土地出让解决资金缺口,客观上也属无奈之举。因此,管控融资平台风险不能仅靠“防”和“堵”,更要注重疏导,着眼于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我个人认为,启动新一轮分税制改革的时机已渐成熟,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做到合理分账,并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做强地方的支柱财源,这才是治本之计。 二是逐步放开地方政府发债限制,引入市场化融资机制。我国预算法还不容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因此目前采取的是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券的变通形式。财政部代发债券,背后是国家信用,而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则完全基于地方政府的信用,实质内涵大不相同。融资平台资金属于预算外管理,游离于财政监督体系之外。而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募集资金,严格纳入预算内管理,其优点是公开透明。通过市场的刚性约束和监督机制,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地方政府负债的非理性扩张,有助于强化自律机制、培育信用文化,总的来看是利大于弊。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