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负责社团与外社团及其他组织机构的合作、交流。
(四)宣传部(下设网络部分)
1 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如制作富有新意的海报、宣传画、展板、传单等。
2 负责对外宣传社团宗旨、社团理念,扩大社团的影响范围。
3 网络部分:
负责社团网页的制作与管理;通过互联网加强社团与外界的联系;协助维护中心网站;建设协会网页和各新闻网的交流;收集信息,发布信息及新闻管理。
第四十一条 工作分配
(一) 顾问、指导老师:帮助社团内部建设,指导、监督社团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 会长:统筹社团全局,组织、协调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3、聘请顾问及名誉理事;
4、配情增减协会实体机构;
5、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出席社会活动;
6、内部各项制度;
7、开展协会日常工作;
8、其它协会工作事项。
(三)副会长: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做好社员思想工作,出席各部门内部例会,策划组织社团各项活动及其它协会工作事项,直接对社团会长负责。
(四) 秘书处:负责起草社团各类文件,联络各部门并向其传达文件精神,协助社长、 副社长开展各项工作,直接对社团会长负责。
(五) 部门部长:分管本部门具体工作,领导、监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加强与社员的沟通联系。
(六) 助理:协助保部长开展本部门工作。主持部门内部会议,传达社团管理理念,管理,分配本部门社员开展活动,对本部门部长负责。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改组、更名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委会提出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议案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并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郧阳医学院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上交学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由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指导、监督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会会长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秘书处提案,1/2以上社团常务理事会成员通过,2/3以上社团社员通过方能进行。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核准之日起生效。社团拥有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协会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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