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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工作有关问题的(3)

时间:2021-05-04 18:46 作者:飞扬 来源:媒体 人气: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基地认定管理及就业见习、实习实训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充分挖掘优质岗位,丰富岗位来源。要将就业见习计划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对辖区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条件失业青年逐一登记摸排,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对参加就业见习后未留用人员要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做好后续就业帮扶。要对就业见习补贴的审核发放严格把关,加强对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除取消基地认定资格、追缴所发资金外,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各区(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发动在青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积极组织学生通过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岗位。商务部门要集中推荐一批优质见习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共青团组织要丰富青年见习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工商联要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为见习政策落实做好资金保障。

(三)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应制定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管理工作,保障见习或实习实训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符合条件学校应积极与基地进行岗位对接,对校企合作项目,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见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见习的学生,要动态掌握学生实习见习情况,有条件的可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实习见习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疫情监测,与基地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四)各区(市)、各部门要将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工作作为促进青年就业的重要举措,加强部门协同,加大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要采取定向宣传等方式,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确保有需求的应知尽知;加大典型推广示范,引导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加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活动。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关于实施青岛市青年见习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参考模板)

附件2: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牌匾规格 

附件3: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协议书(参考模板)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9号)

(责任编辑:君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