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商务法律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商务法律 > 正文

律师举报问题食品未获奖励 工商惹不起?(6)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12月11日,记者致电该办公室。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已接到举报百十起,确认属实的有四五起,奖励还在走相应程序,目前无人获奖。

  重赏之下,举报平淡

  在邯郸,重奖10万的宣传铺天盖地。

  记者致电邯郸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说,举报没有出现想象中的急剧增长,表现很平淡。

  在这名工作人员的印象中,冲着领奖来的,登记的总共就3人。

  河南安阳的于振国是其中一位举报者。

  于振国在电话里安慰殷清利:“不会有奖金的。地方财政会让工商局出钱,工商局让超市拿,超市肯定只接受依法处罚的罚金。所以,这个事很难操作。”

  政府的“十条规定”显示,奖励资金由区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向区县财政申请。

  12月12日,殷清利询问邯郸某县财政局的办公室人员,得到答复,“今年县食药监局没有这项预算申请,明年预算在制定中,目前还不知道。”

  于振国对殷清利说,他举报食品问题,既不要工商处理结果,也不要政府的奖金,被他投诉的超市会支付他“检验费”。“一个检验点每次下来千八百块钱。一个城市找10个检验点,10个城市就是10来万。”

  记者向于振国求证检测费一事。于振国说,超市给过红包,但他没收过。

  丛台区工商局龙湖分局的郭副局长开导殷清利。

  他说:“安阳的那个姓于的举报者啊,把这个事情看得特别透。他说,我不多为难你们工商局,也不为难超市。人家在法律条文和人情世故上衔接得比较透彻。你这个人呢,比较直。”

  □本报记者 吴伟 邯郸报道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