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工伤赔偿、“社保折现”、产假工资纠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发布了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十大案例,主要涉及工程转包与工伤赔付、劳动关系认定、集体欠薪、未订立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女职工产期待遇、加班费及经济补偿、未依法参保的法律责任等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劳动权益保障热点问题。 市人社局介绍,此次发布十大案例,旨在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预防化解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促进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方法,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把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街(镇)、村居(社区)和企业,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最大限度地把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街(镇)100%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工商联、企联联合下发了《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方案》,成立全省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推动各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从市到区构筑了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体系。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联合调解,点面结合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 十大案例 (一)工伤赔付纠纷 高效调解 工伤[案情介绍] 申请人杨某,工作中被割伤脚筋,经认定属于工伤,鉴定工伤等级为9级。工伤发生后,包工头支付了医疗费并赔偿部分款项,但明显少于法定的赔偿数额。申请人与转包的单位、包工头(下合称工伤责任方)多次协商,要求补足赔偿差额均遭拒。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1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9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000元;医疗费1416.8元;住院伙食费420元;交通、住宿费2913.5元;鉴定费390元。上述款项共计110140.3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由于包工头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在调解过程中劳动者要求责任方赔偿不低于50000元。后来在调解员的积极调解下,责任方最终愿意赔偿55000元,该赔偿数额高于劳动者的期望,体现了公平、合理。 (二)37人集体讨薪情绪激动 “点对点”巧化解 [案情介绍] 2017年5月8日, 越秀区某休闲中心37名员工反映该公司未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共计21.69万元。该案涉案员工人数较多,诉求仅为欠薪,劳动者讨薪心切、情绪激动,是典型的集体欠薪案件。 [调处和履行结果] 本案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为劳动者全数追回共计21.69万元的欠薪款,避免了该集体劳动争议演化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饭店欠薪 竟涉四家公司 [案情介绍] 某投资管理公司于2010年6月租赁了某管理公司所属的场地,后又将该场地转租给某贸易公司。2013年6月20日,某贸易公司将该饭店的经营权发包给某餐饮公司,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某餐饮公司承担所聘用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责任及福利待遇等,但餐厅内悬挂的工商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名称均为某贸易公司。后因纠纷,某餐饮公司经营的“某饭店”停业,餐厅内部胡某等129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贸易公司和某餐饮公司共同支付在职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共计203.56万元。 [调处和履行结果] 通过梳理出各公司之间纠纷的焦点,以及劳动者与各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由此进一步判断本案劳动关系的适格当事人及责任承担主体,再以此作为引线,寻找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共同点,从而打开调解的突破口。最终,某贸易公司、某餐饮公司和劳动者签署了调解书。 (四)三轮劳动仲裁 矛盾激化 [案情介绍] 甘某于2017年1月1日入职某开发公司从事电工、维修等工作,在职期间该公司没有为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5月25日,甘某在工作中被住户投诉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事后,甘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某开发公司,后经调处双方达成和解,甘某签署《声明及保证书》,后因双方在办理失业救济金的问题上产生争议,甘某于2017年7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开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该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审理后仲裁委支持甘某上述仲裁请求。2017年11月,甘某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开发公司支付赔偿金、加班工资、双倍工资。仲裁委审理后驳回甘某上述仲裁请求。甘某对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第三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开发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损失、失业救济金。 [调处和履行结果]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