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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网讯 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酷6裁员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明显的进展: 5月25日上午,原酷6网销售副总裁曾兴晔和近40名北京地区被裁员工再次赶到海淀区劳动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集体名义正式递交抗议暴力裁员的投诉书。 投诉书就18日的裁员事件经过做了书面陈述,指出“盛大闪电暴力裁员的行径,堪称不沟通、不书面、不解释”;作为劳动者,员工的“法律、经济权益得不到保障”,“人格得不到尊重”。投诉书重申了22日记者会声明中提及的道歉、惩凶、复岗三点要求,并请求相关部门对盛大“不合法、不合理的裁员行为”进行监督,责令改正并处罚。 当天,海淀区劳动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了投诉,并随即组织调查取证。同日零时45分,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此作出裁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认定酷6网“5·18裁员事件”为违法行为,确认此次裁员无效,责令酷6网于5月30日前限时整改。 酷6裁员,被判定为违法裁员。面对这些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 面对裁员时,我们必须清醒的意识到,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首先,我们得清楚,有哪几种情况是不能被裁员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不在以上六种情形内的劳动者,才能被企业列入裁员的名单内。 哪些人在裁员中应当优先留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案例: 案例1 在福州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后,今年,公司才给陈先生办了社保和医保,但却不肯把相关证件交给陈先生。 在福州一家经营外贸公司工作的李小姐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她说,公司不发社保医保证是有目的。她说,今年她提出辞职,公司扣回了她2005年的年终奖,否则公司不给她社保和医保的证件。“没办法,我只得交。”她说,这3年,她自己交的社保和医保,比一年年终奖的钱要多得多。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