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平台的集群化。互联网正在解构传统的线性产业链,形成基于平台的生态系统。一些企业提供信息设施、交易结算、信息匹配等方面的功能,提高卖家与买家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成为产业中的平台。平台和入驻平台的各类主体,相互合作与竞争,表现出更加强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形成网络上的虚拟产业集群。产业重构改变了市场力量对比,最突出的现象是传统整机企业的作用被平台削弱,如无人驾驶平台开始成为汽车生态网络的一个关键节点或环节。 基于数据的智能化。在智能互联技术支持下,企业从采购、生产、营销、用户使用、产品研发、企业管理等各个环节获取大量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可将生产经验、隐性知识等逐步固化为显性知识,继而对产业和企业变革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数据的聚合与挖掘,不仅产生更多新洞见、发现新商机,还会孕育出新业态和新模式。例如,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上大量中小企业的数据,就可能催生供应链服务、咨询服务、租赁服务、金融服务等新业态。 基于产业融合的服务化。智能互联促进产业的跨界融合与纵向融合,提升了服务的重要性。发展趋势有三个方面:一是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在产品中嵌入智能化模块,使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与厂商保持在线联系,用户将会从购买标准化产品向购买个性化服务转变。二是产销共创。用户也从被动的购买者变成产业价值的创造者,这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新源泉。三是共享经济。共享经济打破了劳动者对商业组织的依附,他们可以更广泛地接触需求方,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或产品。 全面应对万物互联和智能化引发的变革 近年来,我国顺应万物互联和智能化变革趋势,加快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政策,如互联网+行动、大数据纲要、人工智能战略等,但要高度重视技术变革、企业变革、产业变革对传统制度体系带来的挑战,并加快制度调整步伐,制定全面应对策略。 一是重构行业监管制度。要避免以旧思维管新业态,实施包容性监管,既支持新业态发展,研究取消或放松过时的监管制度,又把握好监管底线,如消费者权益、网络与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督导企业规范经营。要适应融合创新趋势,研究出台针对融合型业务的总体监管指引,重塑跨部门协作机制;考虑到基于互联网的业务应用天然带有跨地域的特点,建议重构现行属地监管模式,做到对跨区域活动的无缝覆盖。还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和网民等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格局。 二是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要减少和优化产业政策,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选择性支持,通过制定开放的标准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斥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对共性技术研发、质量标准和认证、政府公共采购等方面的支持,完善支持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环境条件。针对跨界融合、叠加创新之类的新产品,比如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联网家居、智慧医疗产品,要加快跟进出台对应的认证认可体系,支持创新产品上市。还要关注新兴产业“赢者通吃”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让电力、水务、能源、交通、银行、工业控制系统乃至市政、医疗公共服务等都暴露在网络空间,让网络安全与生产安全相互叠加,其潜在影响难以想象。建议督导企业树立网络安全观,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各相关行业部门履行好自身监管责任。要加大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力度,建议加快数据管理立法增强个人数据处理活动的透明度,设计更富有效率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四是高度重视人才与就业政策。多种方式培育和引进高端智能领域人才,畅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多种方式加强人才共享,形成有效、完善的合作培养机制。还要高度重视失业和技能培训问题,人工智能预计会对体力劳动者和部分脑力劳动者都形成直接替代,建议及早识别最可能被替代的重复性、程序性、高成本就业领域,提前为受影响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再培训,学习掌握新技能。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的数量会越来越多,需要国家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就业政策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