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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力推“两票制” 医药行业“过票”被遏制 杜丽娟 “营改增”的全面推广给医药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监管压力。作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灾区,医药行业成为打虚打骗的重点行业。 随着“金税”三期的上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1万家药品企业中,因为虚开发票被严格清理的企业,在2017年达到了1000多家,市场预计,这轮整治风暴还将持续加大。 根据国务院要求,今年将在全国范围执行“两票制”改革。《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对医药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以做到源头监管。 在此背景下,在医药行业早已盛行的过票、洗钱行为,在“两票制”严格执行下,也迎来了药品流通环节史上最大的一次调整。对药企来说,减少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之间的层级代理,必定给药企的账务处理和经营模式带来种种挑战。 多级代理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打虚打骗典型案例中,药企的名单赫然在列。数据显示,2016年10个案例中有4个来自医药企业,药企骗税行为正在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行“两票制”。 对医药代理来说,“两票制”的全面推行是对层级代理的一次“革命”。 “两票制”,主要是指药品从医药企业出厂到进入医院,只能开具两次发票。从医药企业向流通企业开具的发票为第一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为第二票。 作为药品流通领域的一个大动作,“两票制”使制药企业和医院之间的发票流程简化为:厂家—流通企业—医院,资金流变为:医院—流通企业—厂家。 “在两票制实行以前,从制药企业出来的药品到医疗机构,中间环节最少要经过4级代理,多的甚至有7级8级的代理,最后才会到医院,也因为代理之间的层层转包,除了第一级和最后一级需要开票缴税外,其他层级的缴税行为并不规范。” 北京鼎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史立臣说。 5月17日,北京一位三甲医院医药代表告诉记者,实施“两票制”前,制药企业将药品直接以底价销售给负责推广药品的代理商,然后代理商又一级一级分包出去,每一级都会收取一定的“过票费”,最后达到医疗机构的价格是经过层层加码后的零售价。 举例来说,药企A公司以10元的底价销售某药品给一级代理人B,假设中间经过4级代理,最后到达医疗机构C后,药品的价格为50元。从10元出厂价到最后50元的市场零售价,40元的中间差价便由各个层级代理赚取。 “两票制”后,传统代理层级被取消,制药企业原来以10元底价出售给代理人的药品,现在要以50元的价格直接给医疗机构,销售模式由原来的“低开”转为“高开”。 “从低开到高开的转变,也使整个行业的纳税行为更加规范,打击了制药企业骗税行为,降低了企业虚开发票情况。”史立臣分析。 风险转嫁 对于医药企业来说,由“低开”向“高开”的转变,也就意味着制药企业要缴纳比之前高很多的税收。 北京一位税务系统人员解释,医药企业“高开”模式导致了制药企业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在稽查的案例中,最高销售费用有的可以达到支出成本的一半左右,其中很多还包括给代理人的回扣费用。” 然而,相比以往制药企业大多是以现金交易来支付代理人回扣,随着“营改增”,以及“两票制”的执行,制药企业所有的发票都要有相应的进项和销项说明。为了合法获取制药企业支付的回扣和代理费用,第三方服务公司应运而生。 据悉,“两票制”实施后,医药企业和代理人之间出现的层层分包行为被取消后,市场上出现大量的“咨询管理服务”和“医药科技咨询”等第三方服务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税务人员在对医药企业长达一年的调查中,发现这类企业注册时间均在“营改增”前后,且多为自然人股东注册设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特征多为一般纳税人。 “通过案例调查,我们发现这些企业账目中的进项项目相对单一,在税收缴纳方面,只缴纳6%的增值税,其和制药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中,制定的价格呈现随意性特点。”负责税务稽查的人员说。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