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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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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2)

时间:2018-08-24 05:30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四)鼓励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程,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对接各类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业电子商务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支持县域特色平台建设。围绕产值在10亿元以上、集中打造一批知名单品电商平台。推动返乡下乡人员围绕本地名特优产品,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区、专业合作社等,通过产销对接会、线上特产馆、高端农产品社区直供等手段,着力培育一批优质、安全、知名、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品牌。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着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全流程追溯、冷链配送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向“订单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业电商培训,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每年培训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1000名,到2020年培训4000人以上。(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委农工委、市供销社等负责)

(五)鼓励发展乡村服务产业。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从事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牵头组建专业服务机构,通过租赁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托管土地等形式,开展生产经营、全产业链服务、金融保险+生产服务,跨区域、跨领域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农牧局、市金融办等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引导创建新型主体。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或领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托管服务组织等,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示范家庭农场、领办的示范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返乡下乡人员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下乡人员,顺应家乡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支持各地在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过程中,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市农牧局、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等负责)

(二)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现有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基地,积极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到2018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家。编制石家庄市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创建评选一批市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鼓励各类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发展,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跨行业、跨学科、跨地域的线上交流和资源连接服务。(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三)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投资入股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聘用其作为村级信息员或区域中心管理员。搭建省会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开发。鼓励各类电信运营商、电商等企业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推介优质农产品,组织开展网络营销。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展信息化能力培训,提升利用计算机和手机提供生产信息、获取市场信息、开展网络营销、进行在线支付、实现智能生产、实行远程管理等能力。依托“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等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业创新载体,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网络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