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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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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4)

时间:2018-08-24 05:30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九)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县(市、区)政府可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包括对各种农产品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初烤、沤软和大批包装以供应初级市场的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供电公司等负责)

(十)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解决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实际问题,减少其后顾之忧。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对返乡下乡创业过程中符合临时救助情形的,及时予以救助帮扶。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的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创业地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予以统筹安排。市农牧局牵头组建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有关事项,加强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政策协调联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合力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