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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服务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利用农村调查系统和农村固定观察点,加强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面向返乡下乡人员的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技术推广方面的专业服务。建立各类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对返乡下乡人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制度,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市场营销等提供定制化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进行调度。市、县每年要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协调督导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措施。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定期将推动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市农牧局)。(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编制手册、制定明白卡、编发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以返乡创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读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推广返乡创业人员的奋斗历程和成功经验,推介一批示范典型,不断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