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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规划书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3)

时间:2018-11-23 20:24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四是让代表小组真正活起来动起来。1979年7月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乡人大代表分工联系选民,有代表三人以上的居民地区或者生产单位可以组织代表小组,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1987年6月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对全国人大代表建立代表小组作出了规定,省级人大常委会也组建了省级人大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1992年4月的代表法,把代表小组活动扩大到各级人大代表,并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2005年5月的中央9号文件,规定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2010年10月的代表法修改进一步将这一规定上升为法律。

  实践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代表小组建设,加强指导,许多地方做到“年度有计划,平时有安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总结”。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根据代表的意愿协助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包括区域的、专业的代表小组,特别注意推选好代表小组的组长和联络员。将代表小组活动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以及会议即将审议的议题通知代表小组,邀请代表小组组长参与人大常委会有关活动,通过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的提高。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代表小组建设和活动好的经验。

  五是积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1987年6月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第一次正式提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当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将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制度写入了法律。1992年4月的代表法明确规定了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2010年10月的代表法修改增加规定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内容。

  实践中,人大常委会根据会议议程和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改进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适当增加列席人数,近年来努力保证在五年任期内让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有关会议,还注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的参与。许多地方实现了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六是加强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1987年6月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正式确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共同联系全国人大代表。1992年4月的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这些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和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建立健全了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和机制,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联络工作也有很大加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到地方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等。

  “一府两院”围绕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包括通过一定形式听取代表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开设代表联络“直通车”,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配备专门联络人大代表的机构或者人员。近年来,浙江省市、县、乡全覆盖,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群众提议、代表票决、政府办理、人大监督,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七是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和中央有关文件、地方性法规及文件等,都对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作了规定。1987年6月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代表联系的几点意见明确对全国人大代表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要求。1992年4月的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201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出完善这一制度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作用。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