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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的每一页几乎都在给我们灌输情理法价值观。 自从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用血肉对抗大秦严刑酷法的暴政后,人们开始明白严刑峻法只会威逼百姓暴动。于是,到了汉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儒家思想治国,于是就有以孝治天下、以礼治天下、以仁治天下。这时,以情理为基础的封建纲常已经成为统治手段。宋代将儒道释三教合一,更加强化了儒家之情、道家之理、佛家之法的情理法价值观。再看看我们的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是围绕着刘、关、张三兄弟桃园里结义的兄弟之情而展开序幕的。《水浒传》宣扬好汉杀人虽犯法但是为了维护正义,并巧妙地用“逼上梁山”解决情、理、法的矛盾。《红楼梦》用贾宝玉和林黛玉永恒的悲剧爱情反衬封建礼法纲常的衰败。《西游记》最有意思,有人极具讽刺和幽默地将其概括为“描写有后台的妖怪都被菩萨收走了,没有后台的都被悟空一棒子打死了的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人眼中神仙也先讲感情的。 虽然今日中国法制日趋完善,但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还坚持情理法的价值判断顺序。中国人对法律同时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法律脱离不了人情,“王法本乎人情”。三是“刑不上大夫”,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矛盾,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是由人来完成的,而人是有亲疏之情、长幼之爱的,无法做到绝对的客观和公正。 在当今的中国,情理法仍然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判断,并指导我们做事。中国人经常为“兄弟义气”“为情面”(情)与人打架,打累了,两败俱伤之后开始争论(讲理),各执一词双方不妥协,然后想到叫警察(法)过来。很有意思的是,在警察面前,很少人认识到打架是违法的,而是不断讲述谁先打人,因为先打人者理亏(中国人认为),而先打人者往往以“他先骂我,我才打他”反驳,因为先骂人者不给人家情面,该打(中国人认为)。中国人的争辩就更有意思了,中国人非常喜欢针尖对麦芒般争论。争论场面往往非常壮观,面红耳赤、唇舌相向、不甘示弱,最后大都不欢而散。争论结束之后,你问争论者“你觉得他说的怎么样”,双方一般都会这样回答“他呀!不怎么样!不过有些他说得还是有道理的”,你再问“那你还跟他争”,他马上会反问“谁叫他跟我争的”。西方人是看不懂的,但是我们中国人非常明白,很大程度上争论不是为了结果(道理),而是过程(谈情);争论不代表我反对你的观点(你也有道理),而是为了更好地表达我的观点(我还在呢,存在的情面);争论不代表你说的都是错(有理),而是你说话的方式错了(无情)。结果最后大家不再为事情而争论,而是为“争论”而争论。所以,我们经常看得到有些下属说得非常有道理,但是没有得到领导的肯定。为什么?因为下属说的越有道理,意味着领导越无作为。领导会想“都被你说了,那我说什么”(领导没有情面),下次你就没有发言权了。所以,下属要明白即使有些话非常有道理,但是不是你说的就一定不能说。这就是中国人的情与理。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