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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地对待下属,要求批评、教育活动具有一致性。如果你以不一致的方式处理违规,则会丧规章制度的效力,降低下属的工作士气,下属对你的工作能力也会发生怀疑。另外,下属的不安全感也会使生产力受到影响。每个下属都知道许可行为和不许可行为之间的界线,并会以你的行为举止作为指南。顺便说一下,一致性并不是说对待每一个人完全相同,这忽略了环境因素的影响。但是,当批评、教育活动对不同下属显得不一致时,你有责任给你的批评、教育活动提供清晰的解释,或者随机应变,带点灵活性,不让其它下属怀疑。当然,灵活性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得清楚的,需要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去观察、发现和积累。 董明珠还是格力销售经理的时候,就对下属严格控制,没有任何价钱可讲。董明珠刚上任时,规定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许吃东西,一经发现,第一次罚50元,第二次罚100元,第三次走人。刚开始,大家都不以为然,认为董明珠是说说而已,并不会执行。但员工们想错了。这项规定颁布后的第四天,离下班还有几分钟的时候,董明珠突然走进办公室,碰巧发现几名员工正在吃东西。董明珠毫不客气,依例而行,从每人的口袋中掏走了50元钱。大家都惊讶不已,着实领教了董明珠执行的决心。董明珠表示:只要违犯原则,只要影响工作,再小的事,都是大事,都要管到底,都要严格控制。 其中有一人家里很困难,事后有人求情不要罚她的款,董明珠了解后确实如此,但要不要处罚呢,如果她一个人不处罚,那不等于打自己的耳光吗?那以后制度还能执行吗,董明珠没有犹豫,照样处罚,但事后,董明珠私下拿出50元补贴给这个家庭很困难的员工。 4.对事不对人 “烫火炉”是很讲“政策”的,它只烫你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会烫你的别处或烫你的全身,不迁怒、不搞株连。在管理工作中,惩罚犯了错误的员工应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要对事不对人。 处罚应该与特定的过错相联系,而不应与违犯者的人格特征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批评、教育应该指向下属所做的行为而不是下属自身。比如,一名下属多次上班迟到,应指出这一行为如何增加了其他人的工作负担,或影响了整个部门的工作士气,而不应该责怪此人自私自利或不负责任。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蒂芬?P?罗宾斯也一再强调,批评、教育,应对事不对人。尽管这条道理听起来很简单,但事实上,很多管理者都忽略了。成功的批评、教育只针对具体的行为,而不是针对个人,批评、教育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泛泛的。管理者应该避免这样的评论,如“你的态度太糟糕了”。这样的评论太含糊了,没有给下属提供足够的信息去纠正“糟糕的态度”。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