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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种做法开始出现。有公司曾试图采取“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即俗称的“拖拉机”方式解决问题,但由于其违反了股权清晰的规定,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需要对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述行为发表法律意见,从而无法实现上市。A企业的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 A企业是国内最早计划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之一,主要原因就是职工持股会持有大量集团公司股权,而职工持股是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A企业的母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工会共委托T信托持有23.42%的集团公司股权,职工持股会共有员工2655名(含A企业等子公司员工),占员工总数的25.1%,其中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以及技术骨干1000多名,而前10名高管持有的股份占比达到2.92%.根据原整体上市方案,A企业换股吸收合并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达到52,461万股,而集团公司原有股东将持有上市公司73.34%股份,即持有集团公司约23.42%的股份的员工持股会将持有A公司超过17%,总市值超过35亿元。该公司初次上会被证监会否决,其后在新方案中做出三年业绩承诺,并解决了信托持股问题,二次上会通过,成功实现整体上市。 股权主体资格瑕疵,容易引起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出现利益输送,因此证监部门对自然人持股等非常敏感,像成立时间不长的城商行因持股股东超过200 名上市遇阻就是一例。不过,如果按照当前的政策思路继续走下去,广大职工将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分享上市公司带来的资本增值收益,上市公司只能让少数人获得更多的财富。因此,监管机构应当想办法完善相关法规,改变目前职工持股遮遮掩掩的状态。 突击入股藏污纳垢 截至2010年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累计达到684家,总市值4.27万亿元,占沪深总市值近15.4%.随着中小市值公司上市潮涌的出现,各类创投公司和股权投资基金的突击入股现象屡见不鲜。按理说,只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即使入股时间距离企业上市申报日较短,也是可以接受的,无非是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加以限制。然而,突击入股问题重重。 近两年,随着中小市值公司的二级市场发行市盈率高企和市值膨胀,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也异常疯狂。一般来说,好的投资项目都会有若干PE基金参与竞投,最终确定的动态市盈率往往超过10倍,有的甚至超过20倍。可以说,平均入股成本还是非常高的,并已远远超过2006年-2008年PE市场的平均水平。但是入股价格有失公允的现象屡屡出现。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