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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市开平区户籍;经开平区人社部门招聘,且在区公办学校在岗的劳动代理人员放宽到唐山市户籍;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9日至2000年8月9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拟报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8月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8年8月9日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成绩查询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唐山市开平区人才交流中心(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61号)。 3、咨询电话: 0315-3372323 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版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交纳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此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 (1)教育岗位考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内容有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2)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3)8月21日前,考生在唐山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18年8月23日)。 (3)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类为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或配偶;(2)学历(学位)较高者;(3)中共党员;(4)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二)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