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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倍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证件审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大专、中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9、8月25日左右,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10、证件审核。8月27日左右,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在雄县教育信息网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出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申请材料现场确认点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3个月内); (7)按放宽条件报名的,提交在雄县(含任丘三乡镇)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情况证明材料(学校、中心校校长签字,单位盖章)。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8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雄县教育信息网及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过程的笔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笔试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证件审核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九、聘用组织 为保证聘用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义霞任组长,政府副县长滕秋安、常放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监委、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卫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个聘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研究处理聘用工作具体事宜。 详情登录
2018年雄县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