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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

时间:2018-08-22 22:47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现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序进度要求,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办公厅部署的各项任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0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1号),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一)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持续扩大。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00万人,乡土人才培训400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60万人,创业培训40万人。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就业促进处

    具体工作安排:每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万人、乡土人才培训100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二)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布局更为合理。新建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6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示范性技工院校48所。全省各类培训载体达5000家以上,覆盖市、县(市、区)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基本形成。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规划财务处

    具体工作安排: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纳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范围,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布局和结构,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均衡配置。省级每年建设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一批省级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到2020年,落实19所技工院校产教融合项目,建设5所职业训练院,力争每个设区市建设1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建成示范性技工院校48所、校企联合实训中心100个、历史经典产业特色班20个。全面加强世赛国家集训基地和省集训基地建设工作。

    (三)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明显提升。新增技能人才220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700人。技能劳动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效增强,劳动者无技能就业现象基本消除。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具体工作安排:每年新增技能人才不少于50万人,到2020年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超过700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产业技能大师培育等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职业培训的普惠性、终身性和有效性,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造就适应新时代和新产业发展需求,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实施十项重点行动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精准发力、量质并重,努力将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到2020年,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48万人。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使在企业技能岗位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

    责任处室单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具体工作安排:每年完成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2万人。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基础信息、就业状况、技能水平专项调查,采集分析资源信息,掌握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愿望和培训愿望。健全完善各项培训政策措施,针对不同群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分类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培训与就业创业的对接,依托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开展后续服务,推荐合适就业岗位、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创业帮扶服务。

    (二)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开展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责任处室单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