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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培训机制。建立开放办赛机制,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广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活动。建立竞赛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将竞赛技术成果和技术方法转化为职业培训和人才评价标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健全竞赛激励机制,对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促进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激发职工钻研技术、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具体工作安排:制订《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社会赞助办法》,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资金、物资、服务等方式参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打造开放、多元、共享的职业技能竞赛平台,形成全社会关注大赛的良好氛围。研究出台具体奖励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办赛、参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并通过办赛、参赛发现、引进技能人才,交流、改进企业工艺水平。修订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获奖选手奖励力度。研究制定《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加强竞赛专家团队建设,完善各类竞赛技术标准,逐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五)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1.拓展职业培训模式。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鼓励各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按规定落实学徒培训补贴。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立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根据国家职业培训包开发技术规程,加快开发紧缺职业培训包。吸引国际知名职业培训机构落户我省或与省内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交流活动。到2020年,实施5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发20个职业培训包;全省设区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现代学徒制培训项目达50个。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具体工作安排:加强对现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调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资金,落实学徒培训补贴,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逐步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适当减少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文档材料准备工作量,探索更加优化简便的操作方式。鼓励技工院校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提升职业培训效能。鼓励技工院校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职业资格,支持学生通过多种培训和学习方式获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推进“百校千企”行动计划,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和内涵,支持全省技工院校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开发企业急需的高端技能培训项目,招收订单班、冠名班、定向班,为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每年启动5个职业培训包开发工作,实施1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省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7个。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培养理论与实践一体、专职与兼职结合的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到2020年,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分别达75%、85%以上,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均达25%左右,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比例达70%以上。突出师德、业绩与能力导向,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标准,提高技能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条件中的比重。畅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通道,学校可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招聘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在国家、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前三名、前二名的选手任教。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具体工作安排:落实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服务实践举措,不断提高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保证到2020年技工院校专业课“一体化”教师比例达70%以上。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评价标准,提高技能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条件中的比重,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2号),支持各地各技工院校落实推进技工院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优化岗位总量和比例,改进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等政策措施,逐步扩大技工院校教师招聘自主权,从企业和竞赛优秀选手中招聘专兼职教师。稳步扩大省级课题立项规模数量,组织好全省技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及课题结题评审工作。认真开展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系列评审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技工院校省中心教研组教研活动,适度提高中心教研组教研活动层次,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院校长、教务处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活动,鼓励各地各院校大力开展“一体化”教师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