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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10)

时间:2018-08-22 22:47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3.强化培训质量监督。完善承担政府培训任务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资质审核认定。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和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培训质量低劣尤其是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处室单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能力建设处

    具体工作安排:严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质审核认定,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强化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标准化要求,督促指导培训实施机构高标准选派培训师资,按国家规定选用培训教材,合理安排培训场地和培训时间,严格按教学大纲和计划实施培训,严格制定“三项制度”。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健全完善政府补贴培训信息化管理流程。会同省财政厅,将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纳入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探索开展职业培训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摆上重要位置,与就业创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宣传、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扶贫等部门各司其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整合培训资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促进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具体工作安排:注重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年初制定出台《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将政府补贴培训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到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之中,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共同加强创业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形势研判,及时研究完善培训政策和措施。根据工作需求,召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及时会商创业就业培训工作中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对策,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督促各地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方案。根据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富民增收33条,统筹推进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和促进农民富民增收行动计划中各项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落实。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列入需要市县落实的重点改革项目推进计划范围,加强工作督察。

    (二)推进市场化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形成职业培训项目由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由市场选择确定、培训成果由市场定价付费的运行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外资准入限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依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编制《培训专业和补贴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由劳动者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建立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职业培训大数据系统,及时为市场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成立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协会,协调推进市场化培训服务工作。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