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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5)

时间:2018-08-22 22:47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具体工作安排: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创新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构建“1+N”竞赛体系。修订《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编制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统筹规范各地、各行业职业竞赛活动,着力办好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两年1届,偶数年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两年1届,奇数年举办)等省级重点赛事,指导各地区和行业部门每年组织50项以上省级一类、二类职业竞赛、130项地区和行业职业竞赛,带动百万以上技能人才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着眼第45、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工作,以6年为周期,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培养“青苗计划”,建设世赛“青苗”培训基地100个,每年培养“青苗”1200余人,逐步提升我省世赛竞技水平,并打造一支杰出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力争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实现金牌翻番,奖牌在全国领先的优异成绩。

    三、落实五项主要任务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1.强化就业技能培训。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以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加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大力提升其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和补贴方式,开展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促进技能培训与市场就业紧密结合,提高就业竞争力。

    责任处室单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处

    具体工作安排:聚焦大学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实施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制定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指导意见》,建立政府资金投入与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培训机构自主开展培训、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格局。全面推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数字培训课程,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强化培训质量监督管理,修改完善《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DB32/T 2675-2014)。

    2.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学徒培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增强新招用员工和转岗职工的适岗能力。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措施,提升职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责任处室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就业促进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具体工作安排:研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方式,组织实施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培训计划,在转岗职工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强化校企合作,鼓励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已建的培训中心、学校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调研,对培训工作开展较好的列入政府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范围,加强对其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将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列为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培养。推动各类企业、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比武活动,为职工技能提升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