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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证券法》、《债券条例》、《管理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使用方式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7、主承销商具备担任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对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本期债券的承销和发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申报材料是完备的,在所有重大方面的披露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实现本期债券在相关债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三)发行人2010-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北京市中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9、10楼 法定代表人:黄明 联 系 人:董晓睿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9、10楼 联系电话:0731-89761677 传真:0731-89761697 邮编:41001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李俭、朱敏丽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8层 联系电话:0731-84779509、84779571 传真:0731-84779555 邮编:410005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本期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刊登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附表一: 2014年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集团公司 指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的“2014年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指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署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其他承销团成员签署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