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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品种的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本利差不超过3.76%,即簿记建档利率不超过8.76%(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 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上调后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10个工作日之前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一)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十二、发行范围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三、发行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即自发行首日起不晚于2014年3月18日。 十四、簿记建档日:2014年3月11日。 十五、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4年3月12日。 十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